2009年3月27日
憎恨女人的男人
作者:陳文芬
《Män som hatar kivnnor》這個題目很招搖。
在車廂廣告與路招。尤其是廣告並不張揚的Stockholm城裡很惹眼。
很早就知道Stieg Larsson是瑞典最著名的暢銷作家。一個記者出身、已然過世,但他寫的小說仍在夏天的報紙專刊連載,仍在ICA超市你要付錢櫃台之前有一大落他的書。你知道他的書在法國賣了八十萬冊。某一天你在夏日的別莊渡暑,客店房間皆無電視,晚間大家坐在一個小客廳一起看新聞,報導說從法國與英國來的旅遊團專門去看Stieg Larsson小說寫過的Stockholm的地景,只見那些穿著還講究的夏日旅客齊聲做了嘔吐狀。你不想讀小說,而我抱著聽瑞典語的心情進了電影院。電影還好看,鏡頭的變化有一點單調,攝影的色調一種微藍發青的Stockholm顏色你還喜歡。
一名記者與一名女同性戀駭客,兩人一起為一樁失蹤女性的懸案而努力。
女駭客是一位社會的邊緣者,一開始你就同情她。販賣自己的肉體卻遭到變態嫖客虐待。有一個小細節我注意到,嫖客脫下自己的褲子轉身把長褲從對角線折得服貼,白種人的、中產階級的變態者特徵。電影院裡我聽到兩邊男紳士沉重的呼吸,不知我們為何要到電影院裡聽這黑暗戲劇裡的無邊的可怕憎恨聲響,長久以來我不情願走進戲院,在台灣我已聽看過太多暴力聲光,我情願我的的心智能力回到需要十五歲以下需受保護的等級。
所幸,女同性戀駭客主角很快的展開反擊。
她是這部電影的英雄。她重返嫖客家裡將他電擊倒地,然後把他當豬一樣的在他身上刺字〈寫得很長,你居然沒看懂刺的是什麼〉。往後記者調查大富人家複雜的亂倫、失蹤、殺案,只是另一回合的劇情鋪陳而已。
我很快又聽到坐在我左邊的中年瑞典女觀眾笑得樂不可支。
記者調查很成功,法院卻判記者與大資本家的爭鬥輸了。〈結局好像很反映瑞典社會問題之必然而非偶然〉。
不過,大資本家的錢卻給駭客從銀行偷走了。
駭客變成金髮大戶女郎,腳下踏的不是摩托車,而是名牌高跟鞋。戲院響起一片持久的掌聲,群眾吃過爆米花以後仍保持這樣的風度,很好。
看完電影我才忽然想起這不就是台灣翻譯成《龍紋身的女兒》的小說?
朋友M看過這本書抱怨說,譯者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居然連《aftonbladet》都不能翻出來,〈《晚報》〉。可以查台灣/陳安恩編的《瑞典語辭典》,工具書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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