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6 15:41:47: Hu Wei
规范问题——胡蔚致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
经友人指点,方才读到《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刘慧儒先生指控的调查结论》,作为当事人之一,不解之处甚多。又因为在此事中,行使审裁权的“南周职业规范委员会”却未公开联系方式,亦从未有人就此事与我联系,只好借网络一角问询。
“规范”是当下社会稀缺的东西,“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以规范员工职业道德为圭臬,以树立新闻业规范为宗旨,值得嘉许。只是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展开规范调查,且刘慧儒先生在他的文章《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已经提到,在下的遭遇与他如出一辙(刘文中写道:“我看到文中还引了北大日耳曼文学学者胡蔚女士的几句话,好奇心起,打电话去问。胡蔚说,记者夏榆也对她作了一个专访,为此她赶写了约五六千字,其中也是大段大段被他未加标识挪用了。”)为何至今不见《南方周末》与我联系求证?竟然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被“道谢和道歉。请问,道歉和道谢的诚意何在?
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得出的这份“调查结论”里,提到:“本报在制作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报道的过程中,编辑与记者由于沟通不足导致内容取舍有所不当的操作瑕疵,在割舍自述稿的前提下,在综述稿中对信息源的标注频次可以更多,本委员会谨此向刘先生和别的受访者以及广大读者致歉。”这段话非常拗口,事实却非常简单:署名夏榆记者的文章《诺贝尔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全文3737字,其中2160字源自本人向夏榆提供的“专访答复”函件,已标识来源的130多字,未标识来源的2030字左右,是全文篇幅的54%。不知贵刊“职业规范委员会”的调查取证工作中,是否阅读过受访者的原始稿件?请“规范”地比证。再问“南周职规会”,新闻行业如何定义这种“操作瑕疵”?“标注频次可以更多”,非但不见警醒反悔之意,言外之意,是不是也“可以不标”?
由此,我只好遗憾地得出结论,新闻行业的道德规范,受访者的正当权益,看来并不是《南方周末》关心的对象。这份“调查结论”只是一个华丽的手势,平息舆情,安抚民心而已。
对于受访者个人来说,这是段令人不快的经历。对于倡导“规范”的南周来说,却事关诚信。因此,吁请《南方周末》引以为戒、尊重事实和规范,再莫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乃至自毁长城。 胡蔚 2009年12月6日
2009年12月6日
南方周末請你拿出誠信來!──轉貼劉慧儒的文章
表于 2009-12-5 21:55
打著燈籠求真相
《南方週末》,請你拿出誠信來!——回應南方週末職規會的調查結論劉慧儒
11月24日,我寫的《文化作坊離黑店還有多遠?》一文被貼到了網上,《南方週末》隨即“依例啟動調查程式”,就其記者夏榆涉嫌抄襲剽竊一事進行調查,11月30日公佈了《南方週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對劉慧儒先生指控的調查結論》。《南方週末》對一篇網上的批評文章如此重視並迅速調查核實,作出反應,其情可嘉。但其調查程式和結論,我實在不敢茍同。
首先,文中稱曾經“向劉慧儒先生發出信件(迄今未收到回復,我們期望劉先生儘快與本報聯繫)”,我讀了十分詫異。《調查結論》我是在網上看到的,此前根本不知道有這麼個委員會存在,也從未收到該會的片言只語。唯在24日那天接到《南方週末》負責文化板塊的向陽先生一信,但信裏沒提起職規會及其調查事宜。我也是從他那兒才得知拙文已經貼在網上了。他說:“本報和您之間有些訊息需要溝通。您如果可以正常收到此信,請回復。”
11月25日我立刻回了信:
向陽先生:您好!
《文化作坊離黑店還有多遠?》一稿,我寄給過幾位親友傳閱,但並沒發到網上。有朋友將它轉寄給了國內幾家報紙,包括《南周》。夏榆先生知道此事,還來信威脅,不讓我發表。我請他指出,文中“到底哪一樁事與實情不合?”。他答不上來,只是含糊其辭地說,“會有更合適的人”——難道有比他更知實情的人?——來“指正”。一個月過去了,還不見有人出來。
寫文章當然想到面世,自己遲遲沒發,是想就事後夏榆先生一連串的反應作個補記,特別要談談《南周》後來的“感謝”,題目是《剽竊者的川劇臉》,可惜還沒寫好。
過去我對《南周》印象頗好,否則我當時也不會答應合作的。希望夏榆先生的做法不是貴報的潛規則,願您的答覆會使我相信這一點。
順祝
編安!
劉慧儒
向陽先生沒有再來信,後來就出現了這個調查結論。
既然要調查,理當與當事雙方取得聯繫,收集核對相關文件,以防作弊。可惜《南方週末》並沒這樣做。退一步講,就算曾與我聯繫過,那麼一次未果,總可以再試一次吧?哪怕寫封掛號信留個存根也行。遺憾的是,《南方週末》未經必要程式,便先自下了結論。
結論說:“本報在此稿采編諸環節不存在‘抄襲’和‘剽竊’問題”。其依據是夏榆提供的“劉先生和夏榆的往來電子郵件及所涉‘諾貝爾文學獎專題’的見報與未見報稿件”。假如夏榆先生提供的材料完整無誤,假如職規會也確實認真“比照、厘清”過,那麼,怎麼能推出這麼個結論來?
事情的始末我已在前一篇文章中講過,這裡就不重復了。總之,夏榆先生以“採訪”名義向我和北大學者胡蔚女士索稿,稿子到手後,拼湊成一篇近4000字的文章發表,署上自己的名字。文中絕口不提採訪之事,除了很突兀地引了我們幾句話外,一字不易從我這兒抄去約1250字,從胡蔚女士那兒抄去2000多字。當胡蔚女士提出抗議後,才答應下期刊登致謝聲明。如果當時夏榆先生能夠正視事實,誠懇認錯道歉,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但他振振有詞,說“這是新聞的操作”,“就職業行為而言,我作為記者並沒有疏失”,僅只對報社編輯(他本人是記者)沒有刊出另一部分稿件表示歉意。其實,未刊的那部分文字誰也沒有深究,追究的只是刊出、但劃在夏榆名下的這一部分。記者當然可以在綜述稿中引用受訪者的話,但得明示出處,不能強取自用。
事情很明瞭,抄還是沒抄,白紙黑字俱在,兩相對照,作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諒也不難。可是《南方週末》卻置事實焦點于不顧,先來一個籠統否認,後扯一通細枝末節,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朝不知情的讀者噴灑一頭霧水。雖然反覆“致歉”,並許以稿酬,但看不出內心有何誠意。這種做法,或可自欺,但不足以欺人,杜不了網民之口,更遑論服悠悠天下人之心。
夏榆一案涉及的首先是記者的職業操守,但作為媒體重鎮,《南方週末》如何處理,事關公正與誠信的原則問題。南方週末職業規範委員會的一紙結論,飾非諉過,客觀上將夏榆式“新聞操作法”納入了規範,這不僅給仿傚者開了綠燈,也予社會以不良示範,令讀者大眾心涼。
報紙是公器,披露事實,揭示真相,乃是它的天職。如果連一件有稽可查的個案都理不清(或不願理清),我們又如何期待它理清紛繁複雜的世事?如果連“家事”都不能平議,我們又怎麼能指望它客觀公正地議論國事呢?公正與否、有無誠信,對一份報紙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為重要的?《南方週末》,請你拿出誠信來吧!
(2009年12月3日于德國邊城特裏爾)
打著燈籠求真相
《南方週末》,請你拿出誠信來!——回應南方週末職規會的調查結論劉慧儒
11月24日,我寫的《文化作坊離黑店還有多遠?》一文被貼到了網上,《南方週末》隨即“依例啟動調查程式”,就其記者夏榆涉嫌抄襲剽竊一事進行調查,11月30日公佈了《南方週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對劉慧儒先生指控的調查結論》。《南方週末》對一篇網上的批評文章如此重視並迅速調查核實,作出反應,其情可嘉。但其調查程式和結論,我實在不敢茍同。
首先,文中稱曾經“向劉慧儒先生發出信件(迄今未收到回復,我們期望劉先生儘快與本報聯繫)”,我讀了十分詫異。《調查結論》我是在網上看到的,此前根本不知道有這麼個委員會存在,也從未收到該會的片言只語。唯在24日那天接到《南方週末》負責文化板塊的向陽先生一信,但信裏沒提起職規會及其調查事宜。我也是從他那兒才得知拙文已經貼在網上了。他說:“本報和您之間有些訊息需要溝通。您如果可以正常收到此信,請回復。”
11月25日我立刻回了信:
向陽先生:您好!
《文化作坊離黑店還有多遠?》一稿,我寄給過幾位親友傳閱,但並沒發到網上。有朋友將它轉寄給了國內幾家報紙,包括《南周》。夏榆先生知道此事,還來信威脅,不讓我發表。我請他指出,文中“到底哪一樁事與實情不合?”。他答不上來,只是含糊其辭地說,“會有更合適的人”——難道有比他更知實情的人?——來“指正”。一個月過去了,還不見有人出來。
寫文章當然想到面世,自己遲遲沒發,是想就事後夏榆先生一連串的反應作個補記,特別要談談《南周》後來的“感謝”,題目是《剽竊者的川劇臉》,可惜還沒寫好。
過去我對《南周》印象頗好,否則我當時也不會答應合作的。希望夏榆先生的做法不是貴報的潛規則,願您的答覆會使我相信這一點。
順祝
編安!
劉慧儒
向陽先生沒有再來信,後來就出現了這個調查結論。
既然要調查,理當與當事雙方取得聯繫,收集核對相關文件,以防作弊。可惜《南方週末》並沒這樣做。退一步講,就算曾與我聯繫過,那麼一次未果,總可以再試一次吧?哪怕寫封掛號信留個存根也行。遺憾的是,《南方週末》未經必要程式,便先自下了結論。
結論說:“本報在此稿采編諸環節不存在‘抄襲’和‘剽竊’問題”。其依據是夏榆提供的“劉先生和夏榆的往來電子郵件及所涉‘諾貝爾文學獎專題’的見報與未見報稿件”。假如夏榆先生提供的材料完整無誤,假如職規會也確實認真“比照、厘清”過,那麼,怎麼能推出這麼個結論來?
事情的始末我已在前一篇文章中講過,這裡就不重復了。總之,夏榆先生以“採訪”名義向我和北大學者胡蔚女士索稿,稿子到手後,拼湊成一篇近4000字的文章發表,署上自己的名字。文中絕口不提採訪之事,除了很突兀地引了我們幾句話外,一字不易從我這兒抄去約1250字,從胡蔚女士那兒抄去2000多字。當胡蔚女士提出抗議後,才答應下期刊登致謝聲明。如果當時夏榆先生能夠正視事實,誠懇認錯道歉,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但他振振有詞,說“這是新聞的操作”,“就職業行為而言,我作為記者並沒有疏失”,僅只對報社編輯(他本人是記者)沒有刊出另一部分稿件表示歉意。其實,未刊的那部分文字誰也沒有深究,追究的只是刊出、但劃在夏榆名下的這一部分。記者當然可以在綜述稿中引用受訪者的話,但得明示出處,不能強取自用。
事情很明瞭,抄還是沒抄,白紙黑字俱在,兩相對照,作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諒也不難。可是《南方週末》卻置事實焦點于不顧,先來一個籠統否認,後扯一通細枝末節,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朝不知情的讀者噴灑一頭霧水。雖然反覆“致歉”,並許以稿酬,但看不出內心有何誠意。這種做法,或可自欺,但不足以欺人,杜不了網民之口,更遑論服悠悠天下人之心。
夏榆一案涉及的首先是記者的職業操守,但作為媒體重鎮,《南方週末》如何處理,事關公正與誠信的原則問題。南方週末職業規範委員會的一紙結論,飾非諉過,客觀上將夏榆式“新聞操作法”納入了規範,這不僅給仿傚者開了綠燈,也予社會以不良示範,令讀者大眾心涼。
報紙是公器,披露事實,揭示真相,乃是它的天職。如果連一件有稽可查的個案都理不清(或不願理清),我們又如何期待它理清紛繁複雜的世事?如果連“家事”都不能平議,我們又怎麼能指望它客觀公正地議論國事呢?公正與否、有無誠信,對一份報紙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為重要的?《南方週末》,請你拿出誠信來吧!
(2009年12月3日于德國邊城特裏爾)
2009年12月5日
轉貼一篇劉慧儒的文章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6152963&boardId=2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
刘慧儒
长年蛰居德国小城,国内的很多情况止于耳闻。据说国内抄袭、剽窃之风甚烈,我也将信将疑。最近与国内媒体打了一次交道,算是给我补了一课。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赫塔•米勒获诺贝尔文学奖。翌日收到了好友张宽从美国寄来的电邮,问我是否愿意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谈谈米勒。我说好的。
过了一会儿便接到一封来自故国的邮件:
我是南方周末驻京记者,现做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报道。
剑梅和张宽先生推荐了您,很希望做您的电邮访问。
附件是我的采访问题。
即颂
安好!
夏榆 10/9
果然附件里有11个问题。我去信问,最晚什么时候交稿。那边马上答复:
慧儒老师:好!
我就按剑梅她们那样称您吧。我周日做稿,周一发稿。
周日之前您给我就好。我们的版面是6000字的容量,但您可以充分地表达。
很高兴有这次合作。
既然这么急,我只得放下手边的工作,答应星期六晚上把稿子写好了发过去。我正在准备,记者又来信了:
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我们希望呈现出深度感/思想性/独立视角,以区别于最近可能出现的媒体信息狂潮。所以也需要您在表述时尽可能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
深入解析这个作家和时代的关系,和家国的关系以及和文化的关系。
包括她的写作/思想和生活。
这些对您而言,当然是不需赘言的。
我也就是多说一句。
期待回卷。
虽是提要求,我读了还是很高兴,到底是《南方周末》,不随波逐流。花点精力写点心得也值。写到周六下半夜,只写出5000字左右,想想国内是上班时间了,便匆匆煞住,发了过去。反馈马上来了: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覆,是我期待中的答案。谢谢您!
有一句话,我想做标题,就是穆勒说:“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她是在何时在何处说这个话的,语境是针对外界的批评和质疑么?
原文怎么写?再次感谢您的思考和表达!
不久,又发来一信:
本报“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新闻专题,用的是新闻操作方式。(……)您的回答里,有叙事元素的,我作为对您的采访植入综述稿里;有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受访的回答。特别说明,您以为如何?
我觉得这些技术性安排,记者编辑最内行,就答复说,请他“酌情安排”。妻子说,这样一来,记者就可以随意改动我的稿子了。我说,怎么编排是他的事,但稿子是我写的,前后次序挪移一下或作一些删节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反正文责自负,放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周四出报了,我让国内家人留意一下《南方周末》,家人说,并没见对我的采访。这是怎么回事?
上网一查,一个眼熟的标题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署名《南方周末》记者夏榆。全文不到4000字,连读两遍,也没找到我们书信往来中反复提及的“采访”或“受访”字眼。在未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无头无尾引了两小段我的话,约200字左右。可在记者署名的文章里,一字不易照抄我原文的却有1250字之多!我看到文中还引了北大日耳曼文学学者胡蔚女士的几句话,好奇心起,打电话去问。胡蔚说,记者夏榆也对她作了一个专访,为此她赶写了约五六千字,其中也是大段大段被他未加标识挪用了。
至此真相大白,我无话可说。遇到这种事,与当事人交涉,已没有意义,但全盘接受吧,又心有不甘。
过了两天,记者又来信了:
慧儒老师:您好!
报纸出来了,专题的整体构造效果还好。
鉴于新闻操作的特性,限于版面的容量,对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这是我的遗憾。我请编辑在报纸的版面上做说明:本文采访得到XX大学刘慧儒女士的资讯支持,特此致谢。
报纸我请办公室寄出。感谢和未尽的心意只有他日补偿了。
即颂
幸福!
看了信,我更糊涂了。不知我是男是女不打紧,怎么倒谢起我并没有提供过的“资讯支持”来了?如果他一开始就要求我给他提供匿名无偿的“咨讯支持”,则另当别论。而所谓“说明”,本期《南方周末》里没有,以后即使登出,读者谁去理会某个星期某版某稿的某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写采访某某,为己为人省去多少麻烦呢?至于“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我还以为只是删节呢,可人家删掉的是受访者的名字!真没想到,《南方周末》作为公共舆论的重镇,竟有这样一个“新闻操作特性”。
回头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设计得可谓滴水不漏,令人眼界大开。所谓周一发稿,为的是让“受访者”熬夜打拼,他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收渔人之利。让你“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他就能独抒己见。你不是同意把“有叙事元素的”“植入综述”吗,他是守信用的呀,你的文字栽在他的地里,自然归他收割。至于“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的受访回答”,那是版面排不下了,只好割爱。下来是善后:首先“遗憾”,接着“致谢”,又说赠阅报纸,还许诺“他日补偿”(补偿什么?),并祝你幸福(怎么个幸福法?)。可惜的是,这一切做得太圆满、太无懈可击了,不由得联想起黑店作业。
公器私用,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某些灰色地带,浑水摸鱼的规则,已由潜入明,见多不怪了。但在文化和舆论领域,玩的是白纸黑字的游戏,讲究的是清晰、透明,供大众看清事理,以形成共识。毕竟话语有着维系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春秋礼崩乐坏,孔子的“正名”让乱臣贼子惧;明清有“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之说,盖因语言和现实还是有一定的批判性距离,能坚守最后的一点正义,不至于天下大坏。我们应该庆幸,文字今天还承载着某种超越私利的价值,倘若文化界占据要津的人也开始像贪官一样去横敛或者像绿林大盗一样来剪径——那么社会清明,夫复何言?
诺贝尔文学奖的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5846
原文地址:http://bbs.anti-cnn.com/thread-208908-1-1.html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
刘慧儒
长年蛰居德国小城,国内的很多情况止于耳闻。据说国内抄袭、剽窃之风甚烈,我也将信将疑。最近与国内媒体打了一次交道,算是给我补了一课。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赫塔•米勒获诺贝尔文学奖。翌日收到了好友张宽从美国寄来的电邮,问我是否愿意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谈谈米勒。我说好的。
过了一会儿便接到一封来自故国的邮件:
我是南方周末驻京记者,现做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报道。
剑梅和张宽先生推荐了您,很希望做您的电邮访问。
附件是我的采访问题。
即颂
安好!
夏榆 10/9
果然附件里有11个问题。我去信问,最晚什么时候交稿。那边马上答复:
慧儒老师:好!
我就按剑梅她们那样称您吧。我周日做稿,周一发稿。
周日之前您给我就好。我们的版面是6000字的容量,但您可以充分地表达。
很高兴有这次合作。
既然这么急,我只得放下手边的工作,答应星期六晚上把稿子写好了发过去。我正在准备,记者又来信了:
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我们希望呈现出深度感/思想性/独立视角,以区别于最近可能出现的媒体信息狂潮。所以也需要您在表述时尽可能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
深入解析这个作家和时代的关系,和家国的关系以及和文化的关系。
包括她的写作/思想和生活。
这些对您而言,当然是不需赘言的。
我也就是多说一句。
期待回卷。
虽是提要求,我读了还是很高兴,到底是《南方周末》,不随波逐流。花点精力写点心得也值。写到周六下半夜,只写出5000字左右,想想国内是上班时间了,便匆匆煞住,发了过去。反馈马上来了: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覆,是我期待中的答案。谢谢您!
有一句话,我想做标题,就是穆勒说:“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她是在何时在何处说这个话的,语境是针对外界的批评和质疑么?
原文怎么写?再次感谢您的思考和表达!
不久,又发来一信:
本报“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新闻专题,用的是新闻操作方式。(……)您的回答里,有叙事元素的,我作为对您的采访植入综述稿里;有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受访的回答。特别说明,您以为如何?
我觉得这些技术性安排,记者编辑最内行,就答复说,请他“酌情安排”。妻子说,这样一来,记者就可以随意改动我的稿子了。我说,怎么编排是他的事,但稿子是我写的,前后次序挪移一下或作一些删节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反正文责自负,放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周四出报了,我让国内家人留意一下《南方周末》,家人说,并没见对我的采访。这是怎么回事?
上网一查,一个眼熟的标题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署名《南方周末》记者夏榆。全文不到4000字,连读两遍,也没找到我们书信往来中反复提及的“采访”或“受访”字眼。在未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无头无尾引了两小段我的话,约200字左右。可在记者署名的文章里,一字不易照抄我原文的却有1250字之多!我看到文中还引了北大日耳曼文学学者胡蔚女士的几句话,好奇心起,打电话去问。胡蔚说,记者夏榆也对她作了一个专访,为此她赶写了约五六千字,其中也是大段大段被他未加标识挪用了。
至此真相大白,我无话可说。遇到这种事,与当事人交涉,已没有意义,但全盘接受吧,又心有不甘。
过了两天,记者又来信了:
慧儒老师:您好!
报纸出来了,专题的整体构造效果还好。
鉴于新闻操作的特性,限于版面的容量,对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这是我的遗憾。我请编辑在报纸的版面上做说明:本文采访得到XX大学刘慧儒女士的资讯支持,特此致谢。
报纸我请办公室寄出。感谢和未尽的心意只有他日补偿了。
即颂
幸福!
看了信,我更糊涂了。不知我是男是女不打紧,怎么倒谢起我并没有提供过的“资讯支持”来了?如果他一开始就要求我给他提供匿名无偿的“咨讯支持”,则另当别论。而所谓“说明”,本期《南方周末》里没有,以后即使登出,读者谁去理会某个星期某版某稿的某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写采访某某,为己为人省去多少麻烦呢?至于“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我还以为只是删节呢,可人家删掉的是受访者的名字!真没想到,《南方周末》作为公共舆论的重镇,竟有这样一个“新闻操作特性”。
回头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设计得可谓滴水不漏,令人眼界大开。所谓周一发稿,为的是让“受访者”熬夜打拼,他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收渔人之利。让你“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他就能独抒己见。你不是同意把“有叙事元素的”“植入综述”吗,他是守信用的呀,你的文字栽在他的地里,自然归他收割。至于“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的受访回答”,那是版面排不下了,只好割爱。下来是善后:首先“遗憾”,接着“致谢”,又说赠阅报纸,还许诺“他日补偿”(补偿什么?),并祝你幸福(怎么个幸福法?)。可惜的是,这一切做得太圆满、太无懈可击了,不由得联想起黑店作业。
公器私用,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某些灰色地带,浑水摸鱼的规则,已由潜入明,见多不怪了。但在文化和舆论领域,玩的是白纸黑字的游戏,讲究的是清晰、透明,供大众看清事理,以形成共识。毕竟话语有着维系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春秋礼崩乐坏,孔子的“正名”让乱臣贼子惧;明清有“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之说,盖因语言和现实还是有一定的批判性距离,能坚守最后的一点正义,不至于天下大坏。我们应该庆幸,文字今天还承载着某种超越私利的价值,倘若文化界占据要津的人也开始像贪官一样去横敛或者像绿林大盗一样来剪径——那么社会清明,夫复何言?
诺贝尔文学奖的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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