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于 2009-12-5 21:55
打著燈籠求真相
《南方週末》,請你拿出誠信來!——回應南方週末職規會的調查結論劉慧儒
11月24日,我寫的《文化作坊離黑店還有多遠?》一文被貼到了網上,《南方週末》隨即“依例啟動調查程式”,就其記者夏榆涉嫌抄襲剽竊一事進行調查,11月30日公佈了《南方週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對劉慧儒先生指控的調查結論》。《南方週末》對一篇網上的批評文章如此重視並迅速調查核實,作出反應,其情可嘉。但其調查程式和結論,我實在不敢茍同。
首先,文中稱曾經“向劉慧儒先生發出信件(迄今未收到回復,我們期望劉先生儘快與本報聯繫)”,我讀了十分詫異。《調查結論》我是在網上看到的,此前根本不知道有這麼個委員會存在,也從未收到該會的片言只語。唯在24日那天接到《南方週末》負責文化板塊的向陽先生一信,但信裏沒提起職規會及其調查事宜。我也是從他那兒才得知拙文已經貼在網上了。他說:“本報和您之間有些訊息需要溝通。您如果可以正常收到此信,請回復。”
11月25日我立刻回了信:
向陽先生:您好!
《文化作坊離黑店還有多遠?》一稿,我寄給過幾位親友傳閱,但並沒發到網上。有朋友將它轉寄給了國內幾家報紙,包括《南周》。夏榆先生知道此事,還來信威脅,不讓我發表。我請他指出,文中“到底哪一樁事與實情不合?”。他答不上來,只是含糊其辭地說,“會有更合適的人”——難道有比他更知實情的人?——來“指正”。一個月過去了,還不見有人出來。
寫文章當然想到面世,自己遲遲沒發,是想就事後夏榆先生一連串的反應作個補記,特別要談談《南周》後來的“感謝”,題目是《剽竊者的川劇臉》,可惜還沒寫好。
過去我對《南周》印象頗好,否則我當時也不會答應合作的。希望夏榆先生的做法不是貴報的潛規則,願您的答覆會使我相信這一點。
順祝
編安!
劉慧儒
向陽先生沒有再來信,後來就出現了這個調查結論。
既然要調查,理當與當事雙方取得聯繫,收集核對相關文件,以防作弊。可惜《南方週末》並沒這樣做。退一步講,就算曾與我聯繫過,那麼一次未果,總可以再試一次吧?哪怕寫封掛號信留個存根也行。遺憾的是,《南方週末》未經必要程式,便先自下了結論。
結論說:“本報在此稿采編諸環節不存在‘抄襲’和‘剽竊’問題”。其依據是夏榆提供的“劉先生和夏榆的往來電子郵件及所涉‘諾貝爾文學獎專題’的見報與未見報稿件”。假如夏榆先生提供的材料完整無誤,假如職規會也確實認真“比照、厘清”過,那麼,怎麼能推出這麼個結論來?
事情的始末我已在前一篇文章中講過,這裡就不重復了。總之,夏榆先生以“採訪”名義向我和北大學者胡蔚女士索稿,稿子到手後,拼湊成一篇近4000字的文章發表,署上自己的名字。文中絕口不提採訪之事,除了很突兀地引了我們幾句話外,一字不易從我這兒抄去約1250字,從胡蔚女士那兒抄去2000多字。當胡蔚女士提出抗議後,才答應下期刊登致謝聲明。如果當時夏榆先生能夠正視事實,誠懇認錯道歉,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但他振振有詞,說“這是新聞的操作”,“就職業行為而言,我作為記者並沒有疏失”,僅只對報社編輯(他本人是記者)沒有刊出另一部分稿件表示歉意。其實,未刊的那部分文字誰也沒有深究,追究的只是刊出、但劃在夏榆名下的這一部分。記者當然可以在綜述稿中引用受訪者的話,但得明示出處,不能強取自用。
事情很明瞭,抄還是沒抄,白紙黑字俱在,兩相對照,作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諒也不難。可是《南方週末》卻置事實焦點于不顧,先來一個籠統否認,後扯一通細枝末節,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朝不知情的讀者噴灑一頭霧水。雖然反覆“致歉”,並許以稿酬,但看不出內心有何誠意。這種做法,或可自欺,但不足以欺人,杜不了網民之口,更遑論服悠悠天下人之心。
夏榆一案涉及的首先是記者的職業操守,但作為媒體重鎮,《南方週末》如何處理,事關公正與誠信的原則問題。南方週末職業規範委員會的一紙結論,飾非諉過,客觀上將夏榆式“新聞操作法”納入了規範,這不僅給仿傚者開了綠燈,也予社會以不良示範,令讀者大眾心涼。
報紙是公器,披露事實,揭示真相,乃是它的天職。如果連一件有稽可查的個案都理不清(或不願理清),我們又如何期待它理清紛繁複雜的世事?如果連“家事”都不能平議,我們又怎麼能指望它客觀公正地議論國事呢?公正與否、有無誠信,對一份報紙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為重要的?《南方週末》,請你拿出誠信來吧!
(2009年12月3日于德國邊城特裏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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